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無性別的教養 小寶貝引發「風暴」

下面這篇報導關於加拿大一對夫婦教養小孩的方式、他們受到的批評,以及他們的回應。

我目前想到的問題是:

  1. 對小孩的性別保密,有助於他擺脫「社會偏見的束縛」嗎?這裡的「社會偏見的束縛」是什麼?
  2. 該夫婦的回應「全世界必須知道,好奇小貝比兩腿之間的東西,既不健康、不安全也跟偷窺狂沒兩樣。我們知道怎麼回事,也會繼續保持其乾淨、安全、健康、不公開(而非祕密)的一面」("the whole world must know what is between the baby's legs is unhealthy, unsafe and voyeuristic. We know – and we're keeping it clean, safe, healthy and private (not secret!)")有道理嗎?
  3. 著眼於小孩的福祉,該夫婦的作法合理嗎?

...

中國時報【鍾玉玨/綜合報導】

加拿大四個月大寶寶「史東」(Storm,風暴之意)金髮藍眼,長相很可愛,但史東究竟是男是女則保密,旁人不得而知,而史東果真人如其名,一出生就帶來風暴,掀起社會對性別該由社會規範抑或由小孩長大後自主選擇的論戰。

卅九歲的史托克和卅八歲的魏特里克這對夫婦,當然知道史東的真實性別,但不希望小孩這麼小就受到社會性別偏見的束縛,所以決定對史東的性別保密,讓其長大後自行決定。

目前知情者只有少數人,包括夫婦倆、兩個兒子(分別是五歲的傑斯和兩歲的奇歐)、兩個助產士及一位親密友人。就連祖父母也被蒙在鼓裡。

但此舉招來社會強烈批判,從電台叩應節目乃至美國電視談話節目,莫不圍繞史東打轉,批評父母不該拿小孩子做實驗,導致其一輩子受欺負。

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譴責,魏特里克不改初衷,她在廿七日發給親友的電子郵件中指出,「全世界必須知道,好奇小貝比兩腿之間的東西,既不健康、不安全也跟偷窺狂沒兩樣。我們知道怎麼回事,也會繼續保持其乾淨、安全、健康、不公開(而非祕密)的一面」。

刻意保密史東性別之外,這對夫婦養育另外兩個兒子的方式也頗具爭議,但魏特里克反駁,這些批評都戴著有色眼鏡。她說,傑斯與奇歐都清楚自己是男生,但是她一再鼓勵他們掙脫性別規範,自在做自己。

傑斯喜歡粉紅色的衣服,將長髮紮成辮子。奇歐喜歡紫色,一頭金髮披在肩上。兩兄弟的外貌讓許多人誤以為他們是女孩,因而遭到歧視。但魏特里克堅稱,就算遭人白眼或批評,仍不能剝奪小孩對衣服與髮型的選擇權。

而談到史東,魏特里克說,四個月的小孩還在學習認識自己,不適合將性別硬套在其身上。她強調,多數小孩被貼上男或女的標籤,以求安心與安全生活,但這樣的做法在他們的經驗中並不成立。

Comment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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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

人需要「性別」這個標籤來調整彼此之間的相處模式與態度,例如女孩子之間會親暱的捏來捏去,或是手放在男性胸部是玩笑,手放在女性胸部是性搜擾。另外性別本身也是一種次文化,例如說穿衣風格、談吐方式....等等,同性別的人會在同樣的文化中彼此認同。

這應該屬於「社會文化道德」這個大圈子的一部分

那麼

「兩腿之間」這件事情除了建立刻板印象以外,還有讓他人明白該選擇應對男性的社交模式或應對女性的社交模式的功能,破壞這點對於任何跟當事人有社交行為的人來說可能會造成問題。

甚至是等到孩子更大,需要主動進行複雜的社交行為時,缺乏這些次文化標籤/特質的孩子有可能同時被排斥在兩種次文化之外。

或許這兩種次文化之間的隔閡就是這對夫婦要打破的「偏見」的一部分,但是把自己的孩子主動推向這樣的火線是否有助於打破這種偏見,我存疑。

是的,我有預設立場,我不贊成這對夫婦的作法
人是一種習慣於分類的生物。

這個小孩長大之後,大約是在幼稚園前的年紀,就一定會從周遭的人之中學到性別這個概念。到時候他自己就會發問「我是哪一種分類」。就算不告訴他,他也會主動的將自己放入他所學到的性別分類之中。

我覺得對小孩來說沒什麼差,反正性別對學齡前幼兒也不是很重要。對家庭以外的人而言也沒什麼用,因為遲早會知道的。與其從小不讓他人知道幼兒的性別,不如提早告訴他們性別的多元性並且支持他們的選擇。

但是以宣傳的角度來說,這對夫婦贏了。
(1)我想這裡的社會偏見應該是指那種針對性別而做的行為舉止的要求,比方說:男生不可以扭扭捏捏的之類要求,女生不可以講髒話之類的。那通常只是沒什麼道理的偏好。新聞裡面說他鼓勵兩個兒子跨越性別規範,又強調男性可做陰柔打扮,感覺上像是特意不想讓他們受到這種莫名奇妙的偏好約束。

(3)我不確定這邊的作法是指隱藏性別還是鼓勵孩子做跨越既有性別規範的裝扮。前者似乎有可能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但如果性別就跟星座一樣,不知道的話,真的會對你認識那個人有甚麼影響嗎?我個人是很懷疑。

如果是指做跨越既有性別規範的裝扮,那我覺得這根本無所謂。(就某種撥亂反正的意義來說甚至挺好的)如果只是因為小孩會承受社會壓力而反對這種教育,那有很多家庭模式甚至父母個人因素之類的無數理由也會讓小孩承受很大的社會壓力。

算是個額外的疑問,但父母有義務避免讓小孩承擔社會壓力嗎?只是直覺反應,但我覺得沒有。
我必須在一開始就說明,我對於這個議題是有預設立場的。
我支持開明與開放的性別特質教育。(換句話說,我反對性別刻板印象。)我認同開明的教育方式,能讓小孩從小養成對不同的特質保有包容與開放的態度。

首先我必須說明我對於這對父母教育方式的預設立場:
我認為他們是抱持開放與尊重其選擇的態度,而非強制他們做出有違於多數人的決定。換句話說,我認為他們只是不去「矯正」那些異於多數人的行為,而非「驅使」他們做異於多數人的行為。若有人認為他們驅使其所謂,應為受到誤導或持有偏見。文中沒有敘述他們驅使其為之。
我認為他們並非要「保密」其性別,而是要讓他們的天生特質不受到環境的性別刻板印象所影響。因此才「保留」暫時不公開性別的權力。就如同一些網站在你填性別資料時有「不公開」的選項。我在這裡說話沒有人知道我是男是女,所以也不會出現「男的都這樣、女的都那樣」的標籤。

因此我必須認為,版主所想到的三個問題其實有點搞錯重點,至少那都不是那對父母的初衷。
1.對孩子的性別不公開,當然並不有助於他擺脫社會偏見的束縛。因為偏見不會因為不知道你的性別而消失,只是暫時不知道該用「哪一種偏見」來加諸於你身上。其父母不是希望社會不要對他們有偏見,而是希望社會的偏見不要過早影響他們發展性別認同的形成。
2.那對父母的回應只是為了反駁別人對於不公開性別的質疑。他們當然有權力不公開孩子的性別。因為本來就沒必要讓全世界都知道你的性別是什麼,強迫你告訴別人你的性別是不合理的。好比說你現在問我的性別,我也不想告訴你。我有權保留我的性別隱私不告訴你,以免有人給我貼標籤。(比方說男的才這麼衝或女的才這麼三八有什麼好隱瞞,這類的性別歧視標籤。)
2 replies · active 722 weeks ago
3.這是個大哉問,要分析一種教育方針對小孩福祉的影響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我只討論幾個部分。如果這樣的教育是為了讓小孩在社會中、人際關係中得到福祉,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社會上就是存在許多的性別偏見,你有異於常人的性別特質就會遭到歧視。(最古板的就屬娘娘腔、男人婆之類。)但如果是為了讓孩子能自由地、不受拘束地選擇自己喜好的特質,不必受到社會眼光的約束而活出自己,因為這樣而得到的心靈上的福祉,那麼就是合理的。假設你是個自由至上主義者,你應該因為他們得到了那無與倫比的自由選擇自身生活方式;這樣地自由,你應該感到高興與認同這樣的福祉。如果你是功利主義(效益主義)者,你就會分析他們得到身心上自由所得的快樂,減去受到社會眼光歧視所受的痛苦,究竟值不值得,來決定他是否得到福祉。只要你對自由、福祉、正義的分析方法有所不同,可能沒有一種統一的答案來認為他是否得到福祉。

我認為,現代社會中,可以說是所有人都從小受到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即使你的父母灌輸你這樣才好那樣才對的想法,但社會中遇到的一切人都會有意無意地灌輸你性別刻板的觀念。無論是親戚、師長、同儕,甚至是路人無意間都會傳達你這樣的訊息。這對孩童成長過程中絕對是有不容小覷的影響。這類的影響不僅存在於性別印象,許多價值觀都是從小養成的。許多人依然歧視同性戀、歧視性工作者、歧視亂倫(非優生學的反對)。這些議題在幾個哲學人的BLOG都曾討論過。我認為大家對這些議題的觀念都有受到從小價值觀的養成而影響。
關於一樓提到的「手放在男性胸部是玩笑,手放在女性胸部是性搜擾。」這就是廣義的性別刻板印象(性傾向刻板印象),假設今天那麼做的是個男同性戀者,那麼他摸男性才是真的性騷擾,而摸女性則可能是意外。因此這樣的刻板印象其實是不完整的推斷。至少是在有附帶條件下才能那樣推斷。
而穿衣風格、談吐方式也都是受到刻板印象所影響,女的不適合穿男褲,男的不能穿裙子,這真的合理嗎?娘娘腔跟男人婆的談吐方式真的哪裡不適當嗎?如果因為性別特質與人不同就受到歧視,那錯不應該在他身上,而是造成歧視的整個社會上。應該糾正的是整個社會的刻板印象而非那些特質與多數人不同者。多數絕對不代表正確。
關於二樓的看法,我認為二樓是站在多數人的觀察角度。多數人的確遵守著大多數人的性別特質,因此自動會把自己分類。但當你是屬於少數性別特質異於眾人者,你在成長過程中就會深受其擾,對自我認同產生障礙。當你發現自己的天性不符合社會(不合理的)期望的時候,會帶給你很大的壓力。極端的例子就是同性戀者,大約國小至國中的階段就會發現自己跟一般人有著不太同的性傾向,即使不出櫃也會有很大的心理壓力。此時就不會發生「自動分類」這種事情,如果沒有公正而開放的社會環境,對於其身心靈就會造成影響。

以上是我個人的意見與看法。這都是在我假設那對父母的教育方式跟我認為的相同的情況下。(至少我認為的好像都沒有與報導中有嚴重的矛盾。)
總結而言,我支持那對父母開放的態度。不過對於小孩是否會得到福祉持保留態度。

附帶一提…我好像不知不覺就會打得很長阿…
.社會偏見束縛,這個詞,難道所謂的多數社會分辨意識就是偏見,難道一個人對於一個自然性別所應負的自然義務﹝生育、撫養後代﹞就可以不負任何責任,人有自然權力,為何沒有自然義務,想像一個性別混亂的世代吧,想像一個全世界都是同性戀的世代吧﹝也許,有可能,同性戀愈來愈多了﹞,無法想像吧,因為....太令人害怕了。
1 reply · active less than 1 minute ago
我想這裏應該沒有人會認為「所有的」多數分辨都是偏見。但必須承認有部分,至少不算少數的「驅逐異己」是不太合理且不公平的。
如果你認為生育、扶養後代是人應盡的自然義務,那你至少得強烈譴責以下幾種人:
1.不婚主義者 2.無性愛主義者(包含宗教理由) 3.性能力不全者(包含先天及後天) 4.因工作繁忙無暇扶養後代而隔代教養者
並且如果你以生育與扶養後代為義務之主張而反對同性戀時,你必須接納以下幾種同性戀:
1.願意以生物科技、試管嬰兒與代理孕母生育之同性戀愛人
2.願意收養栽培子女養育後代之同性戀者(最好是收養孤兒等弱勢兒童)

如果你真心接納以上幾點,你就是真心認為人應該負擔自然義務。並且你並不是真心反對同性戀。
當然同性戀不是現在這個主題的主要討論範圍。不過廣義來講性傾向也算性別的一部分。至少最近炒得很兇的性別教育就是這個議題。
另外,你假想的全是同性戀的世界不太可能發生,若發生的可能只有以下幾種(或更多我沒想到的)
1.所有異性戀不幸罹難,可能是天災或著人禍(雖然很荒謬)
2.當演化的過程中出現了同性戀有利於種族發展,並且異性戀全數已受到環境淘汰之時(比方說出現一種究極病毒在全世界,得病者有100%致死率且傳播容易而迅速,而造成同性戀的基因同時會產生消滅此病毒之物質。在此物質被製成疫苗之前已經將所有異性戀者害死)

無論是哪種,其可怕之處都在於跟你一樣的人都死光了。而非因為同性戀過多而可怕。除非你能證成同性戀的存在會使你的生理或心理造成損傷。生理的話基本上沒有任何醫學依據顯示這一事實。而心理方便則有:同性戀恐懼症會造成你的心理壓力,這代表你有精神上的疾病,需要就醫。
所謂的多數意識,塑造出一個得以有前盡動力的社會,男女各有其應有的社會意識,男生大部分天生力大,應售粗重的工作,女生大多數相較之下較為力小,且生理構造不同,各應負不同的責任,正確的自然分類才是合情合理的,而不應故意混淆視聽,使其沉溺不悟,錯誤,其所作的決定,其就應自食其果。
1 reply · active less than 1 minute ago
你說的是部分正確的。男生因為大多天生力大於女性,因為力大而較適合粗重工作,這是生理上確實的不同所以做出的合理分工。這是合理的。
但是你必須承認:
1.並非所有男性都天生力大,因此並非所有男性都理應做粗重工作。(因為你由力大推得應做粗重工作,故當力大不成立時便不能推出該結論)
2.並非所有性別刻板印象都屬於這類型的生理差異造成刻板印象。沒有生理上的構造支持「男性不應有陰柔氣質」或「女性不應有陽剛氣質」或「男性不應穿裙子」,因此當這類毫無依據的刻板印象出現時,我們應該質疑它,而非接納成為價值觀的一部分。

正確的分類是合情合理的,錯誤的歸類則是蠻橫而無理的。
加拿大四個月大寶寶「史東」(Storm,風暴之意)金髮藍眼,長相很可愛,但史東究竟是男是女則保密,旁人不得而知,而史東果真人如其名,一出生就帶來風暴,掀起社會對性別該由社會規範抑或由小孩長大後自主選擇的論戰。 http://www.storiesrealis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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